唐煒臻案量刑 檢控官提8∼10年監禁

【新唐人2012年11月29日訊】在沉寂一段時間後,涉嫌龐氏詐騙的加拿大多倫多前華裔證券商唐煒臻刑事詐騙案有了新的進展。唐煒臻已經被安省高等法院定罪。11月28日,法庭開始了對唐煒臻的量刑聽證。來看記者秋旻的報導。

儘管保釋在外,54歲的唐煒臻正面臨著第二次被送進監獄。這名自稱是華人巴菲特的前證券商,在2009年3月被幾名投資人報警,隨即被安省證監會禁止交易,並在同年6月被控12項包括龐氏詐騙在內的准刑事指控。2010年1月,唐煒臻被多倫多警方通緝,很快被警方從上海飛多倫多的飛機上逮捕並被控金融欺詐罪。3個月後唐煒臻獲得保釋。儘管官司打得頭髮花白,唐始終認為自己沒錯。

詐騙罪犯、前證券商唐煒臻:“我是對投資人負責人的。我講了,我是負經濟責任,但是不負任何刑事責任。”

但檢控官不這麼看。星期三,檢控官向法官要求判唐煒臻8-10年監禁,並罰款289萬。

詐騙罪犯、前證券商唐煒臻:“反正坐牢也是暫時的,不可能是(永遠),因為我還要上訴。”

唐煒臻的案子9月10號開始在法庭經過1個多月審訊。12名陪審團成員在10月30號一致做出裁決,唐煒臻犯有5000元以上的欺詐罪。而今天在量刑聽證上,檢控官透過國語翻譯,向法庭宣讀了3份前投資人講述投資唐煒臻血本無歸之後,自己生活和工作上的嚴重影響。

檢控官說,唐煒臻在2009年之前的3年內,每一天都在有計劃的欺詐。唐向200多名華裔籌資,最終損失了5200多萬,其中不少投資人是加拿大新移民,這增加了唐欺詐罪的嚴重程度。

同時,唐煒臻用投資人的錢將自己包裝成一個成功商人,又反過來以此吸引更多投資,唐不僅用投資人的錢租大辦公室,買好車和高檔衣服,也用投資人的錢在08年租大巴士送多倫多華人到渥太華參加反西藏集會,捐款四川地震,以及社區服務。

唐煒臻說自己沒有錢請律師,靠政府補助,女兒和朋友的接濟度日。“在加拿大這個地方,名聲毀了”

法庭將在明年1月9號繼續聽證。

新唐人記者秋旻多倫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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