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國匯回黃季敏鉅款 北檢扣押

【新唐人2012年9月18日訊】(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18日電)北檢偵辦前消防署黃季敏貪案,查出他透過親友帳戶將新台幣3500萬元匯往新加坡。這筆錢今天匯回黃帳戶,檢方予以扣押。

台北地檢署指揮調查局北部機動工作站幹員,在8月29日首次展開搜索並約談前消防署黃季敏、黃妻陳素霞、胞兄黃文宙、3名承辦公務員及廠商等22人,其中黃季敏遭收押禁見。檢調在黃季敏的辦公室及住處除查扣多種外幣,還查扣19塊黃金,共計逾16公斤,巿價超過2000多萬元。

檢調於9月6日在黃季敏的另一台北處所搜索查獲90多萬元;經擴大清查後,於9月14日執行第3波搜索,在黃季敏另一處所又搜索查獲黃金2塊(各1公斤)及7條金飾、現鈔300多萬元、600多萬日元及多種外幣。

檢方指出,經清查黃季敏等人的相關帳戶,發現黃季敏曾以親友帳戶將3500萬元匯往新加坡,承辦檢察官隨即透過管道,要求匯錢的親友簽授權文件,將錢匯回,這筆錢在今天中午已匯到黃季敏的台灣帳戶,檢方隨即扣押。

檢方表示,全案目前已扣押現金約新台幣400多萬元、600多萬日元、4萬多美元、18萬多港幣及其他多種外幣、多個銀行帳戶共約新台幣680萬元、不動產的房、地各一筆及海外匯回款3500萬元。

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指出,檢方查扣黃季敏的財物,除部分已知是犯罪所得,其餘財物將由檢察官持續清查是否為犯罪所得或是另涉其他不法。

相關文章
評論
新版即將上線。評論功能暫時關閉。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