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8幼女遭綁架強姦 不從被強迫吸毒

【新唐人2012年7月20日訊】(新唐人記者潔琳綜合報導)近日,遼寧營口大石橋市的8名未成年人遭有組織綁架性侵,並被強制吸食冰毒的事件再次震驚了大陸網絡,據悉,此案的犯罪嫌疑人均為當地企業主和基層幹部。

幼女遭綁架性侵 18天噩夢持續難醒

“求求你,放了我吧。”女孩下跪哀求,“求我也沒有用,跟我沒關係,我已經花錢了。”年逾50的男人把李雪(化名)拽到床上。

大陸媒體報導,剛滿14歲的李雪的那場噩夢持續了13天,而年僅12歲的楊雲(化名)噩夢則持續了18天。在這段日子中,兩個女孩被誘騙脅迫,被逼吸毒遭毆打後,遭多人性侵。

報導指,2011年9月8日放學時分,楊雲被高自己一年級的王月(化名)截住,在其“不跟我走,見一次打一次”的威脅下,被劫持到了位於某小區的頂樓,見到了人稱“林姐”的林麗(化名)。

楊雲回憶說:“她對我說,以後你要聽我話,要什麼都有。不聽話就沒有好果子吃。王月也說,林姐黑白兩道都有人,如果我不聽話,她也會在學校散佈我不正經,讓我以後沒有臉上學,還要把我家鏟平。”

楊雲、李雪在這期間遭到多次毒打和威脅。李雪說,林麗還讓王月買來了冰毒,逼著她和楊雲吸食。

在這18天內,楊雲媽媽先後四次報案,都未被立案,被迫只得發動20多個親戚每天尋找,直到楊雲的阿姨通過朋友終於打聽到楊雲被關押的地址。9月25日,楊家10余人來到楊雲被關押的社區。

時隔18天,楊雲媽媽差點認不出女兒。眼前的這個女孩“穿著妖豔,面部發白,全身發抖。”回到家,楊雲給媽媽哭著跪了下來:“媽媽,我被賣了。”

強姦,還是嫖宿?

今年2月,“老師組織學生賣淫”帖文一度網上沸騰,傳聞所指地正是營口大石橋市。帖文稱,大石橋地區富人階層流傳一種說法,與處女、幼女發生性關係就可以轉運。於是,在大石橋發生了一起有組織、有策劃、有場地的惡性強暴、強姦幼女事件。

尋訪過程中楊、李兩家家長發現,受害的孩子,遠不止2個,而是8個。8個女孩全都是遼寧營口大石橋市的未成年人。

據悉,本案已再次由檢察院退回補充偵查,起訴罪名是“強姦”還是“嫖宿幼女”,仍未確定。楊雲的母親對此十分氣憤的表示,如果以“嫖宿”起訴,是不是意味著,連法律都認定,自己女兒是一個妓女?而李雪則面臨著比楊雲更尷尬的處境。如果本案最終被當局裁定為以嫖宿幼女罪,自己就不是本案的刑事被害人。因為案發時,李雪剛滿14歲。這意味著,在這場刑事性侵案件中,她可能連受害人都不是。

震驚網絡 網友憤怒難熄

最近,大陸所謂“嫖宿幼女”事件頻發,此次事件一經曝出,更引爆網友的又一輪沸點,目前有關“嫖宿幼女”的帖子僅在新浪微博一地的評論量就已超過二百五十萬之多。

網友 @飞天歌长行的微博中難掩憤怒:令人发指的权、贵们!

網友@我们同呛声發聲表示:如果国家法律不能惩罚和有效阻止这种丧心病狂的行为的话,民间可以自发行使自然法惩罚罪犯。

@左手执蟹鳌右手持酒杯更直戳要害:这些畜生和方便这些畜生施恶的黑帮政权。

@丹子-吴 則稱:伟大的国土,我要在有生之年移民。

面對當局的所謂“嫖宿幼女”這一罪名,很多網友表示了自己的看法:双轨制的法律,是权贵所为就是“嫖宿幼女”罪,是平民便是强奸幼女罪!;恋爱算强奸,强奸算嫖宿,被强奸的是中国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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