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富進軍傳媒 澳洲嚴法規範

【新唐人2012年2月1日訊】(中央社雪梨1日法新電)據傳澳洲首富、礦業鉅子林哈特(Gina Rinehart)準備拿出2億澳元(2.12億美元)收購費爾法克斯媒體公司(Fairfax Media)股票後,澳洲今天提出更嚴格的媒體所有權法。

「澳洲金融評論報」(Australian Financial Review)報導,據信鐵砂巨富林哈特希望買下這家媒體巨擘9.9%股權。林哈特現在已經擁有4.0%的股份。費爾法克斯媒體公司旗下擁有報紙、電台和數位媒體。

如果成功,林哈特將成為該公司最大股東,並可能取得1席董事。費爾法克斯媒體公司旗下擁有備受尊敬的「雪梨晨驅報」(Sydney Morning Herald)和墨爾本「世紀報」(The Age)。

澳洲通訊部長康洛伊(Stephen Conroy)說,雖然林哈特希望發揮影響力,但行為合法。林哈特曾猛烈抨擊工黨政府對鐵礦和煤礦公司利潤徵收開採稅。

目前實施的媒體所有權法旨在促進意見和所有權多元化,規定費爾法克斯股東持股都不得超過15%。

政府委託檢討數位時代的媒體所有權法變革,現在已提出建議草案,建議大規模媒體併購案必須符合公共利益,以確保多元化觀點。至於何謂公共利益則尚待定義。

費爾法克斯今天早盤交易因為這項發展上漲9.5%,來到每股81美分;昨天收盤74美分,據報林哈特的代表人建議每股收購價是81.8美分,溢價超過10%。

林哈特繼承父親遺產,2011年估計身家103億澳幣,因為她手上還有許多未開發鐵砂與煤礦,預料她的財產還會繼續增加。(譯者:中央社王黛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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