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恩寵:春回大地(三)

【新唐人2011年7月3日訊】“六四”鎮壓已22年了,由誰承擔責任?鄧小平、還是李鵬?他們應該負主要責任,但他們是人不是神,應由執政黨——中共負責。若“六四”鎮壓是正確的,那麼在今年慶祝中共建黨90周年時,不應回避此事。這麼大的歷史事件,作為執政黨避而不談,不等於有權封住13億中國人的口,不等於有權封殺13億人的思考。

改革開放之初,“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作為中共理論大旗的一張王牌,那麼“六四”後22年的實踐證明了鄧小平也是中國當代腐敗的總設計師,兩極分化的總設計師。

從上海局級幹部吳建文20年的腐敗史,充分證明鄧小平鎮壓“六四”,不管黑貓、白貓,擁護他搞腐敗的就是好貓。

5月23日,上海醫藥集團公司總裁吳建文一案在上海第一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吳建文現年42歲,復旦大學產業經濟學博士,1991年加入上藥集團,39歲任上藥集團總裁。符合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但要擁鄧非毛的“四化標準”。吳建文在“六四”期間也是大學在校生,但他沒有參加反官倒、反腐敗的愛國學生運動,一心投機投靠鄧小平,投靠江澤民。

檢方指控,吳收賄賂1200余萬元和5萬美元,侵吞公款500萬元,挪用公款3305萬元,境外存款110萬港元。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罪,隱瞞境外存款等多項罪責。挪用公款中1485萬元至今尚未追回。吳曾先後任上海新亞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助理、副總經理、新亞藥業、上海新先鋒藥業有限公司總經理、上海醫藥集團副總裁、上藥集團抗生素業務部總裁,2008年底任上藥集團總裁。

吳的首筆受賄與某裝修基建公司的郭某相關,其中,吳建文連續4年在春節期間收受紅包,並在房屋裝修時收受他人給予的好處。郭某曾花費60萬元,購買了一部豐田越野車送給吳建文。吳還受賄一輛奧爾奧轎車,一輛寶馬車,寶馬則送給了他的前妻。這種鄧小平理論培養出的上海幫局級幹部,一當官就換妻。這種不管白貓、黑貓抓住女人越多就是好貓、好官的政策還會得人心?

吳建文還在上海、北京用低價購置多處豪宅。2004年,吳用假身份證在北京購房。吳博士,39歲當上局級幹部,還想到北京當大官。2000年,吳以70萬元購一套價值300萬元的別墅。2007年5月,吳的侄子想留學,又受賄20萬元。這些中共官員一邊想自己升官發財,一邊將親友、親屬轉移到海外,同時轉移財產。一旦局勢發生變化或出現“亡黨失政”對情形,他們好以最快時間逃到國外。

2009年4月後,我一直提出上海70%局級幹部、50%處級幹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和親友用低於市價的錢購買商品房,寫字樓,至今沒有追究我造謠、誹謗,只是將我軟禁起來,搞了80次刑事傳喚,追究所謂的經濟稅務問題,2011年至今等了快半年了,不知第81次傳喚何時進行,2010年只進行了3次刑事傳喚。第二次是11月5日,大夥發言,要韓正下臺。若再查下去十個韓正都應下臺。當局追究我損害韓正的名譽權,依法也得由韓正到法院做原告,怎麼也得不出追究我偷稅漏稅的刑事責任的理由。

另一次是挪威諾貝爾和平獎頒給劉曉波時,我們夫婦在崇明島前進農場被關了三天,當局出動了三女五男員警和三名保安公司人員看管,72小時的刑事傳喚,期間只出具了一份12小時的《刑事傳喚通知書》。歷史的細節會逐步解密。在三天中,上海公安局副局長、閘北公安分局局長、副局長、國保處處長還要來巡視,原來這是中共政法委、公安部的統一行動。中共上海市委將我的問題搞大了,今後抓我、判我,沒有中央政法委和公安部點頭不行。現在上海當局要將我趕到國外,還得到中央政法委去解套,到公安部去消號。否則每年至少要化150萬元費用負責我的生命安全,現在我的警衛員要比韓正多。現上海局級幹部只配秘書不設警衛員,看來我等“享受”省部級幹部的警衛待遇,只能證明中國維權律師素質不低。

目前,中國大陸的線民能夠自由點擊百度網,但點上我的姓名後,還得保留一千篇有關我的網文,只有兩篇是為官方講話的,最多時有13000篇評論。今年3月後,又突然出現一篇《勿忘鄭恩寵》的文章,這是2008年7月,香港公民黨主席余若徽等三位大律師的署名文章。這被遮罩了三年的文章,中共宣傳部為何又突然允許百度刊登呢?我還有點不理解。該文肯定了我作為一名律師,將一個完整的拆遷黑幕和上海暴發戶周正毅案浮出水面,安檢涉及陳良宇弟弟。在北京奧運會前,讓人們不要輕信中國經濟繁榮的一些假像,腐敗主要在房地產業上。

2010年,香港政改方案辯論時,余律師和曾蔭權在電視辯論的實況視頻已在上海等地傳播很廣。香港和上海是兩個制度,上海市長韓正等敢和我等律師進行辯論嗎?沒有中國大陸的民主,就不可能有香港民主的保障。沒有中國大陸律師的地位和尊嚴,就不可能有香港律師的未來。今天中國大陸律師一個個被失蹤,那就預示香港律師的明天也會生活在專制的恐怖中。

我時常在禱告,感謝上帝讓“香港中國律師關注組”出資並護送我女兒到美國,感謝美國政府外交官在第一時間批准女兒入境,救了我的女兒。我要感謝總部設在紐約的中國人權組織出資近7000美元請了當地最好的律師幫助申請政治庇護。

一名中國律師在自己的祖國還不如一條狗,而在美國卻有如此地位;在美國一名律師能當總統,而在中國一個員警就可以無故打律師耳光,扒你的衣服,用煙頭燙你;一名上海律師只因說一句令當局不中聽的真話,明天就能讓你停業,讓你坐牢,而在香港,律師能和特首公開進行電視辯論;在中國大陸,一個律師會隨時“被失蹤”,而在臺灣,大選都是律師在競選總統。2012年的台灣大選,馬英九、蔡英文都是臺灣大學、美國和英國大學畢業的法學博士、法律教授。

人們對劉少奇、鄧小平在文革中被打倒很同情,但我並不完全同情,1957年毛澤東、劉少奇、鄧小平一致取締中國律師,將律師全部打成反革命、右派、壞分子並送進監獄,送到勞動教養所。當劉少奇、鄧小平被打倒,有一個中國律師為他們辯護嗎?用一句常人的話說,劉少奇、鄧小平被打倒,真是活該!真是咎由自取!若繼續盲目高舉鄧小平的大旗,將使中國走向大動亂,走向災難的深淵。現在能公佈鄧小平家人的財產嗎?鄧小平的家人拿了多少稿費?何時能公佈江澤民的財產?江澤民又拿了多少稿費?納稅公民有權過問,有權質疑嗎?

如果他們的財產不公示,全國官員的財產就不會公示。那麼在征地、拆遷等方面被搶去的土地、房產會歸還嗎?一個連律師都沒有地位的時代,會有普通民眾的自由嗎?一個連律師的冤案都得不到平反的年代,會讓絕大多數訪民的錯案得到平反,賠償和補償嗎?我一直在勸一些朋友們,用健康的心態看待所遭受的不幸,千萬不要盲目做無用功,做白日夢。中共政府六十年來,向誰讓過步?向誰低過頭?向誰服過輸?向誰投降過?向誰主動誠意給予足額賠償、補償損失?反思,進步!只有反思,方能進步!

文章來源:投書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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