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達電員工猝死 月加班逾68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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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11年3月4日訊】上星期宏達電工程師謝銘鴻,疑似過勞猝死後,勞委會清查出勤記錄發現,這位工程師過世前半年,每月平均加班時數竟然高達68小時,因此依照勞基法,要向宏達電開罰,而且將全面清查高科技、保全業和客運業者的工時狀況。

一想到親弟弟疑似因為在宏達電超時工作,導致過勞死,謝姓工程師的哥哥難過到說不出話。

這起2月發生的猝死案,本來外界還認為謝姓男子,每個月都超時40多個小時,沒想到竟然還遠大於這個數字。

勞委會副主委 郭芳煜:「如果有含過年那個月,平均加班工時會被拉下來,是65.1小時,就是過世前6個月,沒有含的話會更高一點,是68.5小時,不過不管怎麼樣,這數字都違反勞基法的規定。」

勞委會就是從刷卡記錄發現,謝姓工程師生前工作嚴重超時,依照勞基法最高將向宏達電開罰6萬元的罰鍰,但人往生已成事實,家屬只希望宏達電能夠記取教訓。

謝姓工程師二姐:「公司有答應我們說,他們以後工程師的上班時間的規定,會強制規定,這樣子對我們家屬來講,不會再有遺憾的事情發生,也是我們最大的安慰。」

宏達電對死者家屬的承諾,也轉為文字,用「勸導」的方式,請公司同仁盡量不要超時工作,以取得個人生活和工作間的平衡,但如此軟性的規勸,「責任制」的問題還是沒解決。

勞委會副主委 郭芳煜:「你要責任制一定要經過我們(勞委會)核准才可以的,不是企業主說了算,(從3月開始)宏達電的部分,我們會密集的做檢查,看它有沒有改善,如果沒有改善,我們會連續的罰。」

如果這起猝死事件,證實是過勞所引發的,家屬最後將拿到宏達電的2百萬撫恤,以及勞委會的過勞死補償,一共近5百萬元,但在家屬的心中,再多的錢,也換不回謝姓男子寶貴的性命。

新唐人亞太電視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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