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攜子墜樓 監院糾正高縣府

【新唐人2010年12月8日訊】(中央社記者曾依璇台北8日電)今年8月,住在高雄縣岡山的蘇姓女子帶2歲兒子墜樓身亡,經監察院調查,認為國軍岡山醫院、高雄縣政府衛生局、警察局及社會處在通報、評估及處理家暴案多有疏失,通過糾正。

監察院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蘇姓女子罹患重度憂鬱症,98年8月11日就有自殺未遂紀錄,其後精神狀況未好轉,經常有自殺行為,高雄縣政府衛生局受理自殺通報後,僅去電1次就草率結案。

糾正案文指出,國軍岡山醫院於今年8月8日會診時評估蘇姓女子情緒穩定,讓她離院,當日離院後1小時就發生墜樓悲劇。

監察院也表示,高雄縣政府於今年8月8日受理蘇姓女子家暴案時,明知她常有自殺或攜子自殺行為,卻未依規定以電話聯繫當地主管機關指派社工人員到場處理,錯失救援蘇女之子的契機。

根據糾正案文,岡山醫院評估蘇女之子為多次受暴及曾受身體傷害的家暴受害者,高雄縣政府受理通報後,卻僅以電話聯繫蘇女,草率評估兒童身心發展未受危害,不予開案,顯有疏失,因此提案糾正國軍岡山醫院、高雄縣政府衛生局、警察局及社會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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