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看守所24小時死亡 7根肋骨骨折

【新唐人2010年3月11日訊】畢業于中山大學的林立峰,在看守所只呆了24小時。頭一天,他因精神錯亂劫持少年被送進看守所,第二天,他的母親就接到了他的死訊。

  
據瀟湘晨報報道,林立峰原系吳川市自來水公司監察稽查科工作人員。他的母親李女士介紹說,林立峰早幾年前患上了精神病,平時一直服藥,在沒發病時可以正常的生 活和工作。2009年6月20日,林立峰和單位同事一起到海邊旅遊,期間停藥了幾天,回家後精神就出現了問題,開始亂發脾氣而且打自己的家人。據廣東電視臺報導,2009年6月25日,林立峰在精神錯亂的情況下劫持了一名11歲的少年,警方趕到現場將人質解救並將林抓住帶往吳川市第二看守所
  
“當時我們講,林立峰是精神病人,應該把他送到精神病院,但他們不聽。”李女士對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說,“6月26日,我們就接到派出所打來的電話,說我的兒子病危,在送往醫院的途中死亡。”
  
據廣東電視臺的報導,林立峰的家屬在醫院見到了林的屍體,發現林身上有多處傷痕,腹部腫脹。對於死因,醫院寫的是“不詳”,而公安機關給出的解釋是林立峰是在看守所“發狂而死”,檢方稱是“心源性猝死”。
  
李女士說,湛江市人民檢察院給林立峰做了死亡鑒定,檢察院告訴家屬林全身有多處傷痕,多處發淤,七根肋骨骨折,左側胸腔有較多血塊,左肺嚴重挫 傷,肺組織較多淤血和水腫,內腔大量出血,頭部左右顳側頭皮下大量淤血,腦組織挫傷,出血水腫。檢察院給出的鑒定結果是心源性猝死,並鑒定說林立峰身上的 傷痕和骨折是搶救時按壓所致,不予立案。
  
李女士說,事情已經過去8個月了,然而檢察院始終不立案。“在事情弄清楚之前,我們是不會把屍體火化的。”李女士說。
  
為了求證李女士的說法,瀟湘晨報滾動新聞記者致電負責林立峰一案的湛江市人民檢察院梁泉副檢察長梁泉。在提出採訪要求之後,梁泉對記者說:“我 憑什麼相信你是記者?”記者請他致電到瀟湘晨報社核實,但梁泉大聲說:“你怎麼可以隨便就打電話給我這個政法機關的領導?一點規矩都不懂。”然後就掛斷了電話。
  
記者查閱了相關規定,並沒有發現在採訪政法機關領導之前需要經過任何特別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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