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見:虛晃一槍的“讓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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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2009年7月1日電】忽然之間, “北京身陷綠壩門不得不軟化立場” “綠壩’風波:民意的勝利和政府的讓步” ,網上這些報導的標題似乎給人們帶來些驚喜。細看之下,原來,在關於綠壩軟件預裝的爭議正在沸沸揚揚之際,中國工信部的一位官員表示,工信部不強迫中外計算機公司安裝綠壩軟件,而由用戶自己選擇是否安裝。

這算甚麼“軟化立場” ?這算甚麼“民意勝利”或“政府讓步” ?真是莫名其妙。

爭議初起之時,網上即流傳一帖,指出“工信部沒有考慮到的五大麻煩” ,其中已明確指出,工信部不是執法機關,卻發佈這種帶有強制性的文件,實屬發飆,然而,奧妙在於,其一, “工信部在檔中精心措辭,把強制性的措施架空成一紙空文。這樣就可以把社會的關注或者反對降到最低程度。整篇通知都在用’應’ ,而不是’必須’ 。了解法律用語的人都知道,在法條中, ‘應該’和’必須’代表著兩種執法力度。如果僅僅是’應該’ ,根本沒有’必須’ ,那基本上等於沒說。果然,在通知的最後,工信部也不得不承認,如果經營者對他們的這個通知不予理睬,當作廢紙,不去裝甚麼花季軟件,工信部只能’責令改正。 “其二,儘管內裡不是強制,但該措施高調出臺,表面上卻貌似強制,一時間輿論宣傳配合,連外交部發言人也弄出一副咄咄逼人的架勢,對廠商,民眾形成沉重的壓力,激起強烈的反應─ ─ “工信部的人還是蠢。你們以為自己真的能控制輿論,矇混過關嗎?那可是一項高難度的技術。許多專業人士都不見得能成功應付輿論。看,你們都成了網站頭條了!沒想到吧。因此,嚴重建議反應遲緩,未經過專業訓練的公務員最好遠離輿論,不要在刀口上舔血吃。 “

除了“應該”與“必須”之微妙差別,還有“預裝”之妙,更是妙不可言。工信部的通知說, “綠壩-花季護航’軟件應預裝在計算機硬盤或隨機光盤內,且在恢復分區和恢復光盤中作為備份檔“ ,一般理解,即為預先安裝,購機後開機即可運行,屬於強制安裝。於是,人們反應強烈,就有報導說,工信部和外交部已申明並非強制安裝,軟件提供商金惠人士也說, “該軟件會在新電腦中提供給消費者,而且,消費者可以選擇是否安裝它。 ”因而, “預裝”還是“預存” ,乃視情況而定,人們若沒有強烈反對,那麼就是預裝,即強行安裝,而一旦人們反對,就說其實是“預存” ,用戶自己可以選擇。

顯然,這款“綠壩”軟件號稱可選擇安裝,也可以卸載,實際上它不能在程式列表和控製麵板裡卸載,只能在該軟件系統設置裡選擇卸載,並難以完全卸載,為標準的流氓軟件,而工信部為其鳴鑼開道的做法,也同樣預設了雙層的無賴伎倆,在“應該”與“必須”上玩花樣,在“預裝”與“預存”上作手腳,模糊出招,靈活應招,到現在,看上去似乎出現了所謂“軟化”或“讓步” ,其實不過是“朝三暮四”或“朝四暮三”的把戲而已。

不過,出現所謂“軟化”或“讓步” ,雖然只是原形畢露而已,卻也對應著一些有意思的變化。

據筆者之見,所謂“軟化”或“讓步”出現,是在“財經網”和“中國經營報”發表相關調查報導,而網上更出現“綠壩響應書的隱身人:金惠是如何盜賣軍隊科研成果牟利“的文章的時候,這些調查,搜索及其分析,顯然已觸到”綠壩門“相關方面的痛處,於是不得不虛晃一槍,以緩和事態,轉移人們的注意力。

這一招是否有效,拭目以待可也。

寫於2009年年6月18日

原載“爭鳴”2009年7月號 本文分析不代表新唐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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