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竊大紀元報者被加國法庭判有罪

【新唐人2009年3月14日訊】一名華人在多倫多因為偷竊大紀元時報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處以罰款,請看來自多倫多的報導。

13日,安省高級法院判定偷竊大紀元時報的華人Cong Wang損害私有財物罪的罪名成立,王聰被處以$2300的罰款。

在去年4月17日大紀元時報的發行人員發現王聰在多倫多約克大學取報點竊取報紙,並現場抓獲了她,王聰向31區警察局的警察承認了偷報行為。當被問到是否知道大紀元是加拿大合法註冊的報紙時,在約克大學圖書館工作的王聰向警察表示她不喜歡報紙的內容,也不知道這種行為是犯罪。

加東大紀元社長顧思穎表示事發後他們一直想跟被告妥善解決此事,但被告一直迴避。在聽到法院的裁決後她既欣慰又遺憾:

顧思穎:“在聽到這個消息後我們非常地高興,因為這個判決表示新聞自由在西方民主社會是真正得到了保護,而新聞自由又是我們最基本的原則,那麼另一方面呢我們又非常遺憾,像偷報的這個華人她沒有一個基本的知識,她不知道新聞自由在西方是受到保護的,偷報是一種違法的行為。”

大紀元時報於2000年在美國成立,目前在全球30個國家發行。在加拿大用中、英、法三種語言發行至7個省、20個城市。2005年因率先報導薩斯SARS,而被加拿大少數族裔傳媒協會授予媒體獎。這是新唐人記者林菲加拿大多倫多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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